
签约启动到拿到香港身份证6-9个月
香港投资入境计划,全称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是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10月27日起实施,至2015年1月15日结束,又于2024年3月1日重新启动的一项投资移民计划。该计划旨在吸引全球高净值人士来港投资,促进香港经济多元化发展,同时丰富人才库,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主申请人必须投资至少3000万港币于获许投资资产,包括投资至少2700万港币于获许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上限1000万港币),以及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币。(300万港币的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向与香港有关联的公司/项目作出投资,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行业)
1. 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及以上;
①外国公民;
②中国国籍且已经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③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④台湾华籍居民
2. 主申请人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证明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或等值净资产;
3. 无犯罪记录(出生至今无犯罪证明,国籍国及长居国)
一家两代申请:
——配偶
——18周岁以下子女(首次递交申请时未满18岁即可)
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资产,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有意通过投资获取香港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民子女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和优质高等教育,也可参加内地的华侨生联考,以更低的分数线入读内地名校
有成功经商或投资经验,愿意在香港进行投资,计划在香港拓展业务或寻找新机会
熟悉金融市场,愿意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希望通过投资实现资产多元化
希望通过投资获得香港居留权,享受香港的医疗、教育等福利,同时无需注销内地户口,实现双重身份
签约启动到拿到香港身份证6-9个月
保持在香港的3000万港币投资
1. 身份及年龄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且须为外国国籍人士、持有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台湾华籍居民;
2. 投资要求:在提交“净资产审查申请”之前6个月内,持续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包括金融资产、有利于香港长远发展的产业及项目等,但不包括物业投资;
3. 入境记录要求:证明自己没有不良入境记录,并且符合通常的入境及保安法规规定;
4. 家庭责任:若带有受抚养人,须向入境事务处证明有能力为自己和受抚养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和住宿条件;
5. 居住时间要求:申请人及受养人在港连续居住不少于7年。若未能符合在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但连续符合新计划的财务规定不少于7年,可申请在港无条件限制逗留;
拿到香港永居身份后即可直接申请获取香港护照
费用名称 | 收费机构 | 金额 | 收费时间 | 退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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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费 | 签约公司 | 主申请人:10,000人民币 | 签约时 | 可全退,具体参见合同 |
公证费 | 公证处 | 约500-2,000人民币(以实际收取为准) | 材料制作时 | 不可退 |
房产评估费 |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 约5,000-10,000人民币(以实际收取为准) | 材料制作时 | 不可退 |
投资款 | 被投资方 | 获得原则性批复后180天内,将3000万港币投入金融/地产/政府机构 | 获得原则性批复后 | 不可退 |
签证费 | 地方出入境 | 主申请人:230港币/人 | 获批后 | 不可退 |
团聚签证费 | 地方出入境 | 230港币/人 | 获批后 | 不可退 |
续签签证费 | 地方出入境 | 230港币/人 | 获批后 | 不可退 |
转身份签证费 | 地方出入境 | 230港币/人 | 获批后 | 不可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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